亳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部分矿山存在整治标准不高、验收把关不严、后期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为抓手,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标本兼治,将生态环境保护与重大区域战略相结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亳州市“三线三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均已完成整改工作要求。
01 强化问题整改。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亳州市及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对损毁的安全防护网进行维修,对损毁的绿化进行恢复,对村民在治理区种菜行为进行劝阻,稳妥清理村民擅自种植的庄稼;二是对于已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制定、完善后期管护制度,并要求所在乡镇加强后期管护;三是加强巡逻,常态化做好治理区环境卫生。
02 严格落实要求。
亳州市对在建与生产矿山实行年报制度,年初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计划,年内跟踪督办落实,年末形成落实计划情况年度报告,实现闭环管理。目前我市共有7座在建与生产矿山,其中蒙城县三义矿泉水厂和亳州王花园地热矿按规定无需编制地质环境保护恢复和土地复垦“二合一”方案;其余5座在建与生产矿山均为采煤矿山,已按要求编制了“二合一”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工作要求,建设各类监测点259个,治理沉陷区2685.2亩。
03 建立长效机制。
亳州市结合废弃矿山治理后期监管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研究制定出台《亳州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制度(暂行)》,制定移交细则,压实属地责任,鼓励以市场化的方式确定管护责任单位和管护责任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所有废弃矿山有人管、有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