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胎盘、术后等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处置处理过程。
(2)重大传染病确诊患者及疑似患者在门诊、病区(房)、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
(3)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的废水(传染病病房和隔离病房产生的、被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或呕吐物污染的,其他可能被大量病原微生物污染的以及检验科废液及仪器第一次冲洗废水、牙科含汞废水等)。
(5)术后用品、过期药物、化学实验品、胶片及废像纸、使用过的针管和吊瓶等处置处理过程。
(6)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醇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化学性废物处置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