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加快构建新时期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为环境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精准、及时的决策支撑,有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四川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行动计划(2022-2023年)》等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作为指导“十四五”时期我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行动纲领,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实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建设“美丽四川”提供基础保障。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以全面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基础,以加快构建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主线,以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的,全面推进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生态质量监测,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共治共保以及“美丽四川”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要素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及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质量监测全覆盖,监测垂直管理体系高效运转,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统一监测评估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监测新格局基本形成,为实现“美丽四川”建设目标奠定基础。到2035年,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全面提升。
四、主要任务
《规划》从10个方面进行了工作谋划。一是支撑低碳发展,逐步开展碳监测评估;二是聚焦协同控制,深化大气环境监测;三是推动三水统筹,拓展水生态环境监测;四是聚焦风险防范,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五是强化人居健康,推进声、辐射和新污染物监测;六是坚持系统观念,完善生态质量监测;七是深化测管协同,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八是筑牢质量底线,拓展监测数据成果运用;九是增强科技攻关,打造产学研用创新优势;十是坚持深化改革,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
五、实施保障
为保障《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提出了4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细化具体任务措施,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建立分解落实机制,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二是拓展资金渠道。明确各级政府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职责,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环境监测工作经费全面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确保各项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专项资金渠道,保障环境监测网络等运行经费。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建立监测活动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和公开机制,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四是注重宣传引导。搭建生态环境监测公众交流互动平台,引导公众走近监测、了解监测、信任监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监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