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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河南省《许昌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2021)》

日期:2023-02-14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2/1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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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噪声污染 声环境功能区划 声环境改善

近日,我市印发了《许昌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2021)》,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持续改善许昌市声环境质量,根据《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许昌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及城市用地现状,对《许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11-2020)》进行调整,制定了《许昌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2021)》。

二、编制过程

为高质量调整声功能区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市直单位组成区划编制专班,在深入分析研究我市声环境污染防治基础上,多方收集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市城市发展实际,形成《许昌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2021)》。2022年12月28日,经市政府第171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2022年12月30日,市政府以许政〔2022〕46号文件印发实施。

三、主要作用

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促进城市声环境质量改善。有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有利于各功能区按照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制定降噪措施,使声环境质量不断改进;二是服务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标准,有利于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各项要求;三是有利于新建项目的噪声管理;四是有利于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噪声源进行管理。

四、适用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包括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区划总面积达227.7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到忠武路、中原路与新107国道,西至永登高速、西外环路与京广铁路,北达农科路、永和路与新元大道,南至南外环路与新107国道,含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昌魏都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许昌东城区产业集聚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90.28km2,占区划面积的39.64%;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58.53km2,占区划面积的25.70%;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78.95km2,占区划面积的34.66%;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许昌主城区城市主次干道、京广铁路等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及交通设施区域;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为京广高铁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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