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要提高城镇污水污泥利用处置能力,促进市政污泥减容减量,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处置渠道和技术。为进一步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快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月13日市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统筹指导推进我市污泥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呼和浩特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中指出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落实加强污泥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规范化、多元化污泥处理方式;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强化污泥源头管控;加强过程监督管理等6项重点任务。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攻关;建立与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和完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明确部门监管职责等4项保障措施。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300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将抓住我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有利契机,将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与落实《呼和浩特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有机结合,着手从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强化监管执法,推动排污企业达标排放及盯紧污泥处置“最后一公里”等环节入手,全环节、全过程的抓好污泥处置利用工作,坚决消除污泥环境安全隐患,全面助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