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回答记者关于城市黑臭水体的相关问题时,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表示,城市黑臭水体是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切实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消除水体的黑臭,实现清水绿岸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吹响了向黑臭宣战的冲锋号。
黄小赠介绍,这几年,各地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从目前情况来看,“十三五”纳入黑臭水体监管清单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大家到各地走一走、看一看,会有切身的体会,黑臭水体少了很多,也有很多典型的例子。以前这些黑臭水体经过治理变成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人居环境,有力促进了城市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要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在“十三五”基础上,把黑臭水体整治的范围扩大到县级城市。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期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各项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同时,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牵头印发了《“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巩固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两个文件印发以后,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县级城市及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2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顺利完成40%的年度目标任务。
黄小赠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保障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卫星遥感、明查暗访,独立调查等方式,聚焦城市污水垃圾收集不到位、处理效能低、直排环境、截污治污不彻底等突出问题,通过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精准识别突出问题以及工作滞后地区,有关信息会及时向各地发出通报预警,切实压实地方治污主体责任,同时强化省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二是加大技术帮扶。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之前建立了很好的机制,及时发布黑臭水体整治有关信息,今后将继续完善这个机制,接受公众的监督。
凡是出现返黑返臭的,或者人民群众有举报反映的,包括新闻媒体朋友们到各地调查了解到的情况,都会及时纳入管理清单,向地方发出预警通报,督促相关城市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