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遂昌县坚持源头控制、重点突破,以大气办为依托,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多元化”开展治气攻坚行动,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22年1-12月遂昌县PM2.5浓度为18ug/m3,较上年相比下降5.3%,创历史新低,全省排名并列第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55个县(市、区)中位列第7,空气质量位于全省前列。
一是抓好工业点源废气治理,有效解决臭气异味扰民问题。2022年,遂昌县完成工业企业恶臭异味治理企业1家,工业炉窑烟气治理4台,切实解决了部分臭气异味扰民问题,减少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从源头上降低了酸雨、雾霾等污染天气的发生概率。针对部分涉VOCs企业有机废气外排污染环境问题,出台《遂昌县涉VOCs 企业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方案》(遂环发〔2022〕27号)。制定严格的提标改造要求,从有机废气的产生源头及末端处理入手,对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全方位升级改造,累计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企业5家、VOCs低效处理设施升级企业10家,从根本上解决有机废气污染问题。同时考虑当下经济与市场情况,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针对低VOCs原辅材源头替代完成度较好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累计发放补助25.201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环保资金压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提标改造的积极性。
二、强化城乡面源废气治理,不断提升城乡空气质量。转变以人工发现上报的工作方式,利用高空了望监控设备对秸秆焚烧行为进行抓拍,通过智慧环保平台将秸秆焚烧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网格员手中,及时完成预警处置。同时,为加大秸秆焚烧管控力度,积极协调沟通将秸秆焚烧发生、处置等相关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2022年1-12月,智慧环保平台累计预警秸秆焚烧1254起,预警数量同比上升200%,其中及时处置1112起,处置率为89.0%,同比提高48.3%,发现与处置能力显着提升。召集各责任部门开展“县城规划区等重点区域扬尘联合整治”行动3次,严格落实各类施工(拆迁)工地 “七个 100%”扬尘防控长效机制,今年以来累计约谈工地负责人20余名,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工地扬尘污染情况得到较大改善。联合交警、交通运输局、第三方检测机构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测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抽检、登记上牌工作,1-12月共完成柴油货车尾气抽检65辆,入户抽检78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抽检115台,合格率98.3%,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3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6台,共计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完成尾气超标处罚1台,罚款9500元。
三、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有效提升外来污染源废气治理能力。2022年投入资金80万元购置百米喷距雾炮车1辆,针对PM2.5、臭氧污染重点地区开展日常喷雾作业,同时根据外来污染团影响情况开展专项作业。针对出现外来污染团、极端高温天气等其他气象条件综合影响下出现的PM2.5和臭氧污染天气,积极与省监测中心沟通,预计2023年将投入资金240万,开展遂昌县PM2.5、臭氧污染源解析工作,摸清大气复合污染及其前体物变化趋势,厘清遂昌县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及形成机制,进行污染源标记和精准溯源,摸清不同时段、不同区域污染物浓度分布,明确管控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对典型高值点位周边的污染问题进行精细化排查,开展日常与重污染管控,同时将根据源解析结果以及《丽水市中、轻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编制遂昌县中轻度PM2.5、臭氧污染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