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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发布!

日期:2023-03-10    来源:蒙城县人民政府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3/1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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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 土壤环境质量 空气环境质量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发展的定位要求和建设“美好蒙城”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蒙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实现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根据《蒙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蒙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与成效

1.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十三五”期间,蒙城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全县生态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获得“国家园林县城”等称号。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空气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获得“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称号。

2.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环境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到2020年,PM2.5年平均浓度为45.4微克/立方米,低于目标值5.4%,较2015年(58微克/立方米)下降21.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7天,优良比率为73.8%,圆满完成“十三五”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涡河龙亢国家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芡河、茨淮新河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全面完成“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土壤污染状况稳定,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县未发现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达到“十三五”期间土壤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3.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阶段性任务

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十三五”期间,突出抓好减排、控煤、治车、降尘、禁燃、治油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制定《蒙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网格员管理制度》,划分49个网格,通过大气手持终端和APP平台,及时发现、上报问题,迅速交办整改。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2016年以来,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完成302家“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重污染企业搬迁1家,淘汰砖瓦窑厂14家,改造提升29家砖瓦建材企业环保设施、2家生物质电厂废气处理设施。加大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整治力度,改造加油站油气回收33家,整治汽修企业56家,取缔非法砂石料场93家,完成6家混凝土搅拌站无组织排放整治。深化VOCS综合治理,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动态台账,开展VOCS走航监测。推进生活源废气污染治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立健全秸秆禁烧执法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执法。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建成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深入推进锅炉等燃煤设施整治,完成14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淘汰燃煤锅炉及设施200余台,取缔散煤销售点15处,完成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3台。积极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城区956家餐饮饭店油烟排放治理。深入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建立施工工地24小时管控机制,利用公安、城管、交通视频数字管理系统和道路摄像监控系统监督渣土车泄漏遗撒行为。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新增纯电动公交车204辆。加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淘汰国三及其以下车辆近6000辆。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先后购置1辆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50部手持式PM2.5检测仪、2台激光雷达、40座空气微站等设备帮助精准锁定污染源。完善空气监测网络,建成省级空气自动监测站2座、市级空气自动监测站1座、乡镇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15个,建成大气污染管控平台,形成闭环式大气监管体系。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清理河湖“四乱”突出问题39个。400吨以上的运输船舶全部安装污水收集设施,常兴2个货运码头配备废水收集设施。整治规模畜禽养殖场589家。城区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新建污水管网78公里,完成黄海社区引洪道水环境治理项目。40余家取水大户纳入水量监控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整改水源地环境隐患问题2个,设立界桩388个,与凤台县签订茨淮新河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协议。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290处。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开展水质监测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成24个乡镇政府驻地及重要集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及第三方运维工作,新建乡镇配套管网72公里,完成乡镇污水收集率45%的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共获得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奖励资金430万元。

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源防控与未污染土壤保护。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出台《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活动。建成蒙城县生活垃圾发电和标准化有害垃圾转运项目。开展重点行业用地调查。完成信息采集地块5家,实施5家养殖企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信息调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实施6家在产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已全部实行集中收集处置。

4. 农村环境整治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完成60余个中心村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生活污水处理率45%以上,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日收集、运输城乡生活垃圾700余吨。深入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8%以上。深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达到94.7%,改造提升养殖场389家。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超过92%,农业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

5. 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展开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构建以北淝河湿地公园、城市森林公园和涡河、芡河、北淝河、茨淮新河等重点河流滨河风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明确了全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分类管控范围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北淝河湿地公园、涡河上游河段、芡河、茨淮新河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开展蓝盾行动,芡河鳜鱼青虾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北淝河国家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点顺利通过全省蓝盾行动核查,初步完成北淝河湿地公园范围界线勘定。

6. 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环保标准约束,引导企业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形成以宝业装配式建筑科技园为龙头的绿色建筑产业集群,以佰世达木业为引领的环保板材产业集群。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开工建设华能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项目。规划实施邻避设施建设基地,开工建设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项目。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用,2家生物质电厂累积共消耗秸秆130余万吨。核准风电项目5个,总装机容量300兆瓦。强化全县光伏扶贫电站运维。

7.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

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整改国家、省、市交办的信访及反馈生态环境问题4671件。完善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环境监察工作有效开展,环境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大气、水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成立17个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站,打通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建成省、市、县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对全县空气质量监测的全覆盖。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国控站1座、市控站1座,茨淮新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系统3座,地表水监测断面14个。建成全县环境监控平台,全面掌握全县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成立蒙城县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小组,确定6大领域12项环境风险点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并不稳固。部分施工工地未完全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农村种植、养殖大棚燃煤设施整治不彻底,重型柴油车、黑烟车闯禁区现象时有发生。臭氧已成为夏季影响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亟需加强。县城城区黑臭水体虽已完成整治,但是部分水体时有返黑返臭现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进度较慢。二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能力仍需强化。乡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水量和水质仍较低。畜禽养殖场整治不彻底,特别是规模以下养殖场,环境问题突出。农业面源的污染治理有待加强。三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仍需全面提升。基层管理人员、资金保障不到位。农村人口多、范围广,环境治理难以精准落实,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低,农村建筑垃圾仍存在堆放散乱、收集清运不及时的问题。垃圾分类尚未推广。大气、水体、土壤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企业责任落实、环保市场体系建设、科研支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均有待加强。随着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需求越来越高,突出环境问题的响应解决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期间,是我县补齐短板、赶超发展、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阶段,与此同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获得多层次的机遇。一是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县委、县政府提出将“一市一城三中心,一地一区三集群”作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定位,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上宜居宜业宜游的中等城市,对生态环境品质提出了高标准要求,生态环境高品质保护助力全县全面高质量发展路径更加清晰。二是生态战略地位进一步强化。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地区崛起、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皖北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叠加,为蒙城创新驱动发展、发挥交通区位、自然生态、文旅资源等方面的发展创造了优势,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三是体制机制改革红利惠及生态环境保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出了新要求,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带来促进作用。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省以下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全面到位和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另一方面,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多重挑战。一是环境污染防治进入新阶段。碳达峰和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新任务需保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还需深化,将对大气、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提出新挑战。二是生态环境的主次要矛盾和环境问题迈入转化期。“十四五”期间,我县仍将处于新老环境问题交织的复杂阶段,过去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仍未能完全消除。传统污染物基本得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控制和低碳发展的必要性又逐渐凸显出来。同时,随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也将进一步显现。三是绿色民生福祉需要新提升。绿色发展成果尚未充分惠及全县人民,绿色基础设施配套不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尚需不断满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仍需精准攻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减污降碳总要求,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现代化美好蒙城建设全过程、各领域,更加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做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改善的持久内生动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治共享。紧紧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推动全社会参与环境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环境保护成果,不断提升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质量核心、远近兼顾。面向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战略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统筹推进升级版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县城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河流污染防治与湖泊环境保护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进行系统保护、整体管控、综合施策、协同治理。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用好现代科技、信息化手段,分类施策,精准监管,提升环境治理针对性、有效性、及时性。坚持依法治污,以强大的法治力量保护好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突出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深化创新治理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着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展望到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显着提升。

2. 指标体系

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我县“十四五”指标体系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大类17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5项。

表1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三、高水平推动绿色发展

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转化自身生态优势,突出生态保护,强化空间管控,严格开发边界管理,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源清洁化。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引领绿色转型发展

1. 合理优化空间布局

围绕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淮河生态经济带中等城市的目标,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国土空间规划”,全面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发展布局,扎实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进一步优化产业和城乡用地结构,促进空间发展格局科学合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要求,筑牢全县生态安全底线,确保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

2.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节能、节地、节水标准,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完成省市下达用水、节水目标任务。推广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模式,促进农作物秸秆、农膜、畜禽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依托邻避产业园,积极引进报废汽车、农机、家电拆解、废旧塑料等再生利用项目,着力打造绿色制造产业链。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

3. 强化生态文明创建

积极谋划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干部培训体系,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利用环境教育基地,开展以绿色生活方式为主题的浸入式、互动式教育。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森林日、水日、湿地日等节日,集中组织开展环保主题宣传活动。

(二)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围绕淮河生态经济带,大力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遏制“两高”行业盲目发展,严格环境准入标准,高水平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以“一区四园”为载体,促进相关产业向开发区集聚,打造汽车及装备制造、新型建材家居、食品制造及农产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为主的蒙城县产业集群。推动万佛塔水泥、振华工贸等企业退城入园。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充分发挥市场和节能环保倒逼机制,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三)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制定全县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以能源消费置换推动煤炭消费指标向优质高效项目倾斜。加快“生物质能改气”步伐,已有天然气管道覆盖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锅炉。到2025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省市下达指标范围内。加快工业园区与产业聚集区实施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推进风能、光伏发电、天然气管网延伸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建设。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根据市级下达的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重点任务,制定蒙城县碳达峰行动方案。协同推进煤炭消费总量及二氧化碳总量控制。做好碳排放清单编制和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落实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规范要求,重点对排放量和任务量“三可”的减排项目加强调度。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针对规模养殖场甲烷收集利用及秸秆还田中甲烷的排放加强控制。加强农林产业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建设,根据气候变化监测调整农作物生产,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提高对气候敏感型动植物和种植资源的保护力度,提高农作物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新造林抚育养护,增加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增强森林的固碳能力。

(五)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绿色生产设备、采用清洁化工艺流程,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以激发绿色技术市场需求为突破口,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深入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倡导勤俭节约、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鼓励绿色出行方式,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人民群众理念上自觉认同,行动上积极参与,把绿色生活方式体现到吃穿住行用等各个环节。广泛开展生态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节约型示范零售企业、节能低碳家庭等创建活动。加快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推广使用节能、节水器具。

专栏1  绿色发展重点工程

1、存量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1.8亿元;2、报废农机拆解利用项目,总投资1.5亿元;

3、污水再生利用及管网延伸项目,总投资0.8亿元;4、茨淮新河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1.5亿元;5、涡河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1.2亿元;

6、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亿元;7、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项目,总投资0.9亿元。

四、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十四五”时期,是谱写现代的美好蒙城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生态环境保护不能有丝毫松懈,要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大气、水、土壤、农业农村、生态安全、环境风险等重点领域,打好升级版的“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

深化实施“五控”治理(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打赢蓝天保卫战。采取措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工业废气排放、机动车污染、各类扬尘污染、露天焚烧等。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细颗粒物(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力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 做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

推动城市建成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下降,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并力争有所下降。制定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25年,全县削减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完成省市下达指标要求。统筹考虑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的差异化和精细化协同管控。

2. 深化工业源污染防治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精细化管控。推动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持续加强“一企一案”综合治理成效监管。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控制要求。组织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对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自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重点推进汽车维修、汽车改装、人造板制造、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塑料制品、加油站等行业废气深度治理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臭氧协同管控,加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重要前体物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臭氧源解析工作,建设协同控制监测解析平台,持续抓好监测监管任务落实。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生物质发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3. 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推进车辆淘汰和油品控制。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灵活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等方式,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全部淘汰更新工作,制定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计划。2025年底前,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汽车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级标准的汽柴油。加快提升渣土及建筑材料运输、公交及国有企业所属车辆行业准入。严格实施机动车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在用汽、柴油车排放限值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标准。

精准管控移动源污染。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强化重型柴油货车、农用车、柴油三轮车进城管控。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禁行或禁止使用措施,禁止国五以下高排放柴油货车和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低排区,违章车辆信息将进行公开曝光。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编码,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型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禁止使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规划建设黑烟车抓拍系统,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

4. 提升扬尘治理水平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扬尘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落实工地扬尘“六个100%”防治措施,建设用地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施工工地安装大气环境在线监测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和机扫比例,推进低尘机械化湿法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城市裸露地面、物料堆场及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5. 加强社会面源治理

深化餐饮油烟整治。开展露天烧烤、排档等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制定专项实施计划,对辖区特别是乡镇(街道)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整治对象,开展联合执法。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停业并限期整治。

严抓秸秆禁烧及烟花爆竹禁燃。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各项要求,实施全年全面全域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或将秸秆等抛置于河道、沟渠等水体。持续开展禁烧管理,落实网络化管理工作要求,建立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乡镇(街道)落实禁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街道)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蒙城县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专栏2  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1、砖瓦建材企业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改造项目,总投资0.2亿元;2、汽车涂装有机废气深度治理项目,总投资0.1亿元;3、家具建材行业有机废气深度治理项目,总投资0.1亿元。

(二)全面推进碧水保卫战

坚持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全面推进碧水保卫战,确保全县地表水3个国控断面均达到考核要求,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巩固提升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1. 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

完善各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芡河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划分芡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点围绕茨淮新河、芡河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综合整治,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完善饮用水源地预警监测体系。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补充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持续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水源水质状况,促进公众参与并接受监督。严格备用水源保护管理。

2. 巩固流域治理成效

严格落实“河长制”,开展涡河、北淝河、茨淮新河、芡河4大河流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改造城区黑臭水体,严防“返黑返臭”。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建立水系水源供水到排水的统一调度机制,保证城区水系连通,完善活水循环。落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和监管措施。开展县域内排污口综合整治,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县生态环境分局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3. 系统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延伸完善工程,全面完成老城区雨污分流建设改造,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应接尽接,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继续完善乡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规范运行行为,提升运行效率。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集聚区污水排放监管,充分运用“三个全覆盖”实施成果,实现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4. 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原则要求,重点针对湿地、水源地及其生态缓冲带、自然岸线等重要生态空间,开展水生态恢复。实施重点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在河道内、河堤上有选择地种植水生、陆生植物,修复河道生态系统,有效拦截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陆域生态系统与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物质交换。沿河两岸建设生态林带,构建生态长廊。推进水生态状况调查,开展河流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加快完善水生态监测系统,科学评估水生态状况。

专栏3  水生态环境提升重点工程

1、涡河护堤地生态建设项目,总投资5.1亿元;

2、芡河南岸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陈桥闸-立仓桥),总投资3亿元;3、茨淮新河、芡河饮用水源地及引淮济亳清水廊道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2亿元;4、幸福河道水环境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

5、护城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0亿元;

6、涡河水体治理及景观带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12亿元;7、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0亿元;

8、县域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总投资9.1亿元;

9、城南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亿元;

10、城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0.7亿元;11、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及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0亿元;12、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连通工程项目,总投资10.4亿元;13、城乡供水一体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2.5亿元。

(三)强力推进净土保卫战

加强土壤环境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力推进净土保卫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均得到有效保障。

1.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系统监管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将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制订农用地、污染地块、工矿企业用地等方面的环境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继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强化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例行监测等法定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防止污染地块未开展或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即投入开发建设。推进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以及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监管污染地块。

2. 重视农用地土壤管控和安全利用

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有效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继续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管理。加强对土壤和农产品的采集和送检,维持农用地高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底线,实施农田“断源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提倡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替代传统农药。

3.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加强地下水降落漏斗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源监管,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监管力度,切实保障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确保实现省市下达的水质目标。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确定分区防治措施。

4. 严控固废危废污染

提升固废处置管理能力。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综合治理,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提高餐厨垃圾处置能力。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

加强危险废弃物管控。对全县危险废物进行台账管理,对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处置进行全过程监控,严控危废风险。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梳理重大环境风险管控清单,切实消除环境隐患。完善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等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县级危废收集暂存中心建设,解决中小企业危废处置难的问题。更新完善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积极预防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危废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加大危险废物执法力度,落实后督察制度。

加强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加大对全县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针对医疗废物转移记录台账的专项执法检查。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均须进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加强村卫生室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村卫生室、诊所等按规定将医疗废物送交乡镇卫生院、街道医疗服务中心,确保医疗废物安全清理。更新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处置的能力,确保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专栏4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0.3亿元;

2、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总投资1.5亿元;

3、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中心项目,总投资0.06亿元。

(四)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1. 实施农业面源综合防控

继续推动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积极探索畜禽粪便还田利用结合方式和管理模式。持续推广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选育抗旱节水品种,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稳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到2025年,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43%以上。

持续推进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农田残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从源头推进地膜回收。完善废弃地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利用,谁销售、谁回收”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责任延伸机制。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完善重点区域网格化监管制度。强化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提高到85%。

2. 全面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与健康养殖

探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台账,监督管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产生、利用和处理情况,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模式。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培育壮大畜禽粪污治理专业化、社会化,形成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到2025年,全县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备全配套,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65%。

3.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完成全县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基础上,以“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到2022年,完成排查任务。制定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通过整治,消除风险隐患,提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到2025年底,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的村庄生活污水。开展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评估,针对问题分类制定提质增效方案并开展提升整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有效衔接,确保布局一致。加强与改厕衔接,推动农户厕所改造、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运行维护一体化。到2025年,全县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根据黑臭水体程度、污染成因、水文气候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因河因塘施策,分区分类,标本兼治。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对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落实污染治理属地责任,推动河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到2025年,纳入国家级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率达40%。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多措并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指导,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专栏5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1、高标准农田治理项目,总投资10亿元;

2、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5亿元;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1.5亿元;4、农饮水质监测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0.1亿元;5、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0亿元;

6、宜居村庄建设项目,总投资10亿元。

(五)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格局形成。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天然林保护恢复,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等。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恢复提升重要湿地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值生态资产。

2. 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

加大湿地修复与保护力度,实施北淝河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的湿地保护工程。采取退养还滩、退耕还湿、排水退化湿地恢复等措施,综合整治破坏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增强湿地生态系统自然性、完整性、稳定性。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查处和跟踪督办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加大芡河鳜鱼青虾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力度,确保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

专栏6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1、农田林网建设项目,总投资3亿元;

2、双锁山、北家山等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2亿元。

(六)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1.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

加强涉危涉重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依托水处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境检测等环保技术企业,发展培养社会化应急处置队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

2. 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

加强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分级分区原则加强应急监测装备及人员配置。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针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定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责任体系。

3. 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辐射安全监管、监测人员能力进一步提高,建立更加完善的核与辐射安全协调机制,形成覆盖面更广、监管效能更好的现代化辐射安全监管网络。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项目立项、前期行政许可、执法监督、行政处罚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全县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管理。继续保持放射源辐射事故零发生率,确保不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输变电、广电通讯类建设项目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五、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体系

(一)健全环境治理监管制度体系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正面清单制度,实施针对不同管理水平污染源的差别化管理。完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强化完善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鼓励园区域企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推行“环保管家”等新模式,先行先试、示范带动。

(二)提升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能力

继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和园区“三个全覆盖”网络建设,完善县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重点乡镇和园区监测覆盖,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河流水质监测网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站建设。建设大气精细化管理监测及生态监测体系,持续完善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生态环境监测队伍装备和技术保障水平。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设全县生态环境大数据监管平台,将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等信息纳入监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全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环境信息化体系。

(三)强化人才保障和铁军建设

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创新基层环保人才培训模式,全面加强各级各层次生态环境保护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按照专业化、复合型、实用型的要求,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培养和培训机制,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和使用机制。建立人才交流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环保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提高业务本领。鼓励和表彰铁军标兵集体和个人。全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六、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落实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谋划和实施重大举措,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清单,明确治理责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基层各乡镇、街道的管理责任体系。

优化目标评价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常态化开展考核与审计,同步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

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开展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督察反馈问题,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科学制定整改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形成上下联动、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局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着眼常态长效、确保整改成色,严肃纪律作风、确保真改实改。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领导包保、部门包保、“点对点、长对长”整改责任制,以及核查考核、验收销号、责任调查追究等制度。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治污,对非法排污、违法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等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围绕排污许可与总量、环评、环境保护税、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开展衔接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有效震慑。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建立面向重点企业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鼓励开发区、重点企业加强对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信息公开。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环保产业、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实行评价结果定期发布,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鼓励、警示或惩戒。建立健全多部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推广企业环境信用与政府采购、评先创优等挂钩机制。深入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拓展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建立健全各类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协调建立环境决策机制,设立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重大公共事务决策的渠道。建立激励表彰机制,奖励或表彰全民参与的优秀公众、社会团体、企业、职能部门等,提升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开展公众环境满意度调查。

强化全社会监督。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全面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治理,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保证群众表达诉求、权益通道的顺畅。加强政府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鼓励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和监督。

提高公民生态文明素养。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教育培训水平,开放环保设施推进共建共享,不断提高公民生态文明素养,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四)健全环境治理资金保障体系

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安排引导资金和专项资金,逐年加大投入,重点投向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项目。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转移支付、补贴、地方债、基金、PPP等多渠道资金合力作用,支撑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修复等公益性项目实施。建立资金引导机制,通过财政贴息、信贷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商业银行资金流向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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