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酚醛、氨基塑料等各类型产品生产过程的有机溶剂挥发与高分子化合物热解所排放的VOCs特征,选择适当的回收、净化处理技术。
(2)塑化挤出(包括注塑、挤塑、吸塑、吹塑、滚塑、发泡等)工序废气需采用合理、有效的处理设施,保证废气达标排放。破碎、配料等工序应具备粉尘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布袋除尘工艺。过滤、压延、粘合等尾气可采用静电除雾器对有机物进行回收处理,发泡废气优先采用高温焚烧技术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废气时,应在前段设置降温、除湿、除尘等预处理措施。鼓励使用组合工艺,如多级喷淋吸收+蒸馏回收、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吸附浓缩+蓄热式热力燃烧、吸附浓缩+热力燃烧等组合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