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关系人居环境,牵动百姓民生。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是保护我区生态环境、提升城乡居住品质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自治区财政下达2023年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补助资金共1.67亿元,巩固全区54个“十三五”第三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果,并弥补全区相关已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经费的不足,保障当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在50%以上,支持全区污水处理量稳步提升。
近年来,全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殷嘱托,整体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切实加强运营维护,提升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推动基础设施补短板。自治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极大提高了全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改善了水环境质量,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能力,提升了全区宜居水平和群众健康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指导,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规合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