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着重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
到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9.5微克每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1%以内。各市(州)完成省上下达的“十四五”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1%以内,各市(州)完成省上下达的“十四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目标。
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和柴油货车、秸秆焚烧等领域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分区施策,聚焦细颗粒物(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以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等地区为重点,根据不同污染特征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
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有序推动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电炉短流程炼钢产量全省占比达40%;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实现全省煤炭消费量达峰。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煤炭,稳妥有序引导以气代煤。
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2025年底前,全省现有钢铁行业80%以上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强扬尘污染治理,重点、重大项目工地实现视频监控、可吸入颗粒物(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
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优化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标准,分区应对分类施策。严肃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行为,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罚,并按规定下调绩效等级。
VOCs和氮氧化物五年累计减排量不低于2.53万吨和5.95万吨
《四川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省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的五年累计减排量分别不低于2.53万吨和5.95万吨。
聚焦VOCs和氮氧化物,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替代,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强化石化、化工、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焦化等重点行业及油品储运销VOCs深度治理,加大锅炉、炉窑、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力度;以4—9月为重点时段,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相关区域为重点地区。
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建立低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
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加强对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臭氧高发季节加大检测频次,曝光不合格产品,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
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动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改用电锅炉或电炉窑。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省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确保低氮燃烧系统稳定运行,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
开展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成都平原城市群探索开展区域臭氧长期预测及联合应对试点。在重点地区增设背景观测站点,加强涉VOCs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企业环境VOCs监测。
加强污染源排放监测监控。VOCs收集治理设施应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禁止过度喷氨,废气排放口氨逃逸浓度原则上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依托“千名专家进万企”帮助服务等活动,指导企业优化VOCs、氮氧化物治理方案。全面逗硬执法监管,重点查处直排偷排、治理设施擅自停运、超标排放,以及VOCs监测数据、LDAR、运行管理台账造假等行为。
到2025年新能源和国六车保有量力争超过40%
《四川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攻坚行动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以及攀西地区为重点地区,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聚焦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企业原材料及产品运输通道,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开辟成都经泸州(宜宾)、百色至北部湾出海口西线主通道;持续推进既有普速铁路通道能力紧张路段扩能提质,有序实施电气化改造。推动实施广巴、达万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畅通东向铁水联运通道。
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以公共领域用车和公务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推广零排放重型货车,有序开展中重型货车氢燃料等示范和商业化运营。
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加大抽检力度,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
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开展柴油货车、工程机械等专项检查。
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对重型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排放超标、冒黑烟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非标油品。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信息全省共享,2025年,各地完成城区工程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三级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