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近日发布。
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四川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70%以上 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饮用水安全保 障水平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环境 质量明显提升。
长江流域地表水(河流及湖库)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 例达到 98.5%;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 14.92 吨,氨氮重点 工程减排量 0.79 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 2020 年提高 5 个百分点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行政村生活 污水有效治理比例达 75%,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 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 85%, 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基本可控;新增恢复湿地面积 40.46 平方公 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所改善。
重点任务(部分)
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加快推 进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环境整治成效,提升水源 地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优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布局,推动农村供水 保障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定、立标、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和环境问题整治,到 2024 年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定界立标。大力推进资 阳市等不达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到 2025 年底, 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加快推 进成都、泸州、南充等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持续推进其他 单一水源供水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供水水源风险防范化 解能力。〔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牵 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各项工作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深化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统筹好上下游、 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系统、科学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 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巩固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 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建立县级城市建成区 黑臭水体清单,科学确定治理目标和实施方案。到 2025 年年底, 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 境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牵头,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省发 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配合) 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 快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因地制宜实施溢流口改造、截 流井改造、增设调蓄设施、雨污分流等措施,降低合流制管网溢 流污染。坚持集中与分布相结合,合理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 局,有力有序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污水处理 设施缺口。到 2025 年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解决市政污水 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 集率比 2020 年提高 5 个百分点以上。(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 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生态环境厅配合)
加强垃圾收集分类处置。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 处理系统建设,加强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推进污泥资源化利 用,推动实现垃圾渗滤液全收集全处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体系,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到 2023 年,成都、德阳、广元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 40%以上,其他城市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 30%以上。到 2025 年,地级及以上 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分类处理系统。(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