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临潼区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中心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BOT模式,合作期限:共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动态总投资为10211.11万元。
西安市临潼区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市临潼区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中心PPP项目招标项目的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5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X2023-ZFCG-0037
项目名称:西安市临潼区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中心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111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临潼区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中心PPP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111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2111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共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临潼区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中心PPP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临潼区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中心PPP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
社会资本方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
社会资本方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个环卫服务类运营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公告截图或网上打印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关键页)。
(3)企业信誉
社会资本方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或网上打印件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不接受未报名或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单位参与后续采购程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3年5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年5月17日09时30分00秒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
(3)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区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区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