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1日,新沂市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新沂生态环境局局长孙超远代表新沂市政府作专题报告。
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沂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职能职责,严格落实省、徐州市、新沂市委市政府和徐州市局工作部署,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大气环境治理
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完成高能环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深度整治工作,中新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已近尾声,完成阿尔法RTO焚烧炉等5项省重点工程;开展移动源监督检查,累计备案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601台,发放环保标牌684张,安装GPS396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435辆;强化扬尘治理,按照工地扬尘“六个百分百”要求,开展无人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交办整改;强化省控站点周边保洁力度,确保道路湿润不起尘。
强化水环境治理
高新区2万吨/日、经开区3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主城区和园区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完成,重点推进园区雨污分流、应急处置等专项排查整治;检查企业103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8个,立案查处问题8件,处罚金额173.5万元;完成沭河、新沂河、黄墩河、新墨河等河道及支流排查溯源工作,毛林大桥国考断面水质由Ⅲ类提升为Ⅱ类。
强化土壤环境治理
完成16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19个用途转变“一住两公”地块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完成142个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创建
完成“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等11项重点工程项目补齐固废处置短板,全面完成新沂市2022年“无废城市”建设任务。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2022年共检查各类企业2011家次,立案91件,移送公安6件,6件被省厅作为典型案例公布;行政拘留5件,环境污染犯罪1件,查封扣押23件,在线造假1件被公安部挂牌督办,重拳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帮扶督导
全力推进新凤鸣等2个省厅审批项目、科隆新材料等2个省重大项目及华信塑业等6个徐州市重大产业项目环保手续办理,助推新沂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审批环评报告书11个、审批环评报告书表49个,全部办结;2022年向上争取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资金5.81亿元,主要用于新沂市水、大气、土壤等领域的污染治理项目补助,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会上,新沂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作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查报告。2023年3月中旬,新沂市人大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环资城建工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新沂市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视察,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市政府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 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进行认真审查。
报告指出,2022年新沂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积极履行生态环保监管职责,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保意识尚未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不够、环保基础设施设备和能力建设滞后等问题,建议新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质效;倡导绿色发展,厚植生态底色,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环境监管,积极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坚持科技创新,切实提高环保能力和水平等四个方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