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景德镇市全面执行机动车排气检验数据传输新规范。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新标准,省生态环境厅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市加快推进新标准。为此,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协调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运营商完成新设备联调、更换新系统。在全市所有机动车检测机构联调都完成后,景德镇率先在全省启用机动车排气检验数据传输新规范。
按照新国标准要求,机动车检测机构各检测线上新增工位、外检、仪器设备摄像头。升级后的景德镇市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除按新国标增加外观检验、OBD检验在线数据传输等检测流程外,新开发了每台车的自动截取功能,保证上传国家、省平台的每台机动车检验数据、图片、视频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 )、《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 1238-2021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