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砖瓦窑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新地标)已于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坚持做到“三个结合”,确保新地标落到实处。
一、坚持宣传贯彻与征求意见相结合。一是加强宣传。结合日常检查、在线核查、信访件办理等时机,先后对新地标进行宣讲,发放宣传单2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20余个,为新地标贯彻落实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调查研究。先后3次深入砖瓦窑企业调研,重点了解新地标贯彻落实中可能会出现的难点和企业需求,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座谈交流。先后4次组织砖瓦窑企业召开新地标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和征求企业意见建议,收集梳理10余条意见建议并上报市局大气科,确保新地标贯彻落实能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二、坚持帮扶指导与提升治污水平相结合。一是培训交流。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砖瓦窑企业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二是帮扶指导。先后到砖瓦窑企业帮扶指导28人次,针对砖瓦窑企业提出的PH值过高易结晶、分钟均值标准过严等疑虑,现场解答新地标贯彻落实中的难点和问题。三是项目支持。组织砖瓦窑企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培训会,积极鼓励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进一步提升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力争不因新地标贯彻落实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负担。
三、坚持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检查相结合。一是专项检查。新地标颁布实施后,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市局相关部门,对全区10家砖瓦窑企业在线数据、标识标牌、加碱池PH值、监测报告等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二是随机抽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夜间检查等时机,先后对6家砖瓦窑企业落实新地标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三是建立机制。针对新地标贯彻落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突出环境问题应急预案、砖瓦窑企业“一企一策”等制度机制,为新地标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确保新地标在潘集区砖瓦窑行业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