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环保政策 » 固废处理 » 正文

《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发布

日期:2023-05-18    来源:宁省生态环境厅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5/18
15:3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危险废物 危废管理 危废处置

5月8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省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省内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定向利用,该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即利用单位豁免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