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9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绿化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预算123143.13万元,招标人为郑州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辖区内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垃圾中转站管养及垃圾转运,公厕管养,垃圾分类,绿化管养,及相关服务等,服务期限为3年。
该项目上轮次于2020年5月启动招标,项目名称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全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和绿化管养等市场化服务项目”,项目划分为5个分包,总预算金额约11.93亿元,服务期3年。项目5个分包由郑州傲蓝得环保、民安实业、大连明日环境、启迪环境、中环洁五家企业分获,成交总额约11.78亿元。
本轮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预计比上一轮次增加3.07亿元。
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绿化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绿化一体化服务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荣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绿化一体化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郑经建招字(2023)第15号;
2.3交易编号:23-GC-0537;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绿化一体化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服务范围为对辖区内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垃圾中转站管养及垃圾转运、公厕管养、垃圾分类、绿化管养,实行市场化运作;
①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道路保洁总面积约为:1396.35万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保洁面积约488.06万平方米;二级道路保洁面积约307.31万平方米;三级道路保洁面积约577.88万平方米。商铺门前四包面积约23.10万平方米,负责道路清扫保洁以及道路两侧城市立面2米以下的清理和保洁。以上道路及商铺门前面积均包含所在区域的果皮箱、垃圾桶的冲洗及垃圾收集。
②绿化管养:绿化管养总面积为:2477.82万平方米,其中绿化带管养一级养护标准面积约568.51万平方米;绿化带管养二级养护标准面积约383.11万平方米;绿化带管养三级养护标准面积约1526.20万平方米。
③垃圾中转站管养及垃圾转运:包含辖区8座垃圾中转站的管养及300吨/天(约109500吨/年)生活垃圾转运,垃圾转运至东部焚烧发电厂。
④公厕管养:共151座,其中一类公厕管养共56座;二类公厕管养共85座,装配式公厕10座。
⑤垃圾分类:城区64291户居民的垃圾分类工作(包含建设垃圾分类亭20座)
以上相关数据资料仅供参考,实际服务工作量以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和办事处核定后的最终交付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绿化一体化服务项目
2.6招标范围:辖区内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垃圾中转站管养及垃圾转运,公厕管养,垃圾分类,绿化管养,及相关服务等;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技术标准或规范,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满足此要求)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投标截止前公告发布之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需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的“信用服务”中选择“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查询,省份默认全部】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的“个人信用”中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电子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相关信息。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请投标人务必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开标大厅)中对所投标段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一个小时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3、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