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正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
该通知提出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应用等要求,明确今年10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电子化,并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2023年底前组织完成行政区域内尚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制发工作。
在此基础上,从2024 年1月1日起,持证单位应使用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如实记录危险废物有关信息,建立与国家固废系统实时对接的电子经营情况记录簿,并分别于每月15日和每年1月31日前通过国家固废系统汇总报告上月度和上年度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