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近日,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台《重点工作执行力督办制度》,将督办作为保证决策实施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督则必办,办则必果。
坚持督办原则,树牢督办权威
一是坚持“严格督办、分级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务实创新的督办举措确保我中心领导班子掌握实情、把准方向、科学决策。坚持客观公正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二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坚持督办一盘棋布局、一体化推进,建立“一把手统一领导,督办小组牵头抓总,部门执行落实”的督办工作体系,确保督办工作的权威。
明确督办事项,确保有的放矢
始终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将省厅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烟台中心党支部会议、中心主任办公会上重点工作要求;烟台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等作为督办重点,建立督办台账,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确保重点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创新督办流程,实现闭环管理
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督办工作的科学性,成立督办小组,优化督办机制,实行台账化管理、全过程跟踪督办机制,形成督办事项的“立项—督办—反馈—归档”的闭环模式,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办,咬住目标、盯住进度,切实做到办理工作推进一步,督办工作就跟进一步,就出现问题早日解决,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建立奖惩机制,保证督办成效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行力引导,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对于未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督办事项的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采取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惩处机制。同时对于成绩突出的承办科室或个人通过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在全中心营造“学比干”中争先进、创一流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