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自治区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2%。《方案》提出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方案》从加强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优化环境治理、强化支撑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了重要任务举措。加强源头防控方面,包括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突出重点领域方面,围绕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五大领域及重点行业企业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环境治理方面,着力推进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强化支撑保障方面,重点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强化经济政策支持,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协同开展低碳试点示范。
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更是列出了一些关键举措。例如,加大PM2.5和臭氧共同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减排力度,选择治理技术是要统筹考虑治污效果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减碳行动,深入实施钢铁、水泥和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此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产能,严控新增炼油产能;“乌-昌-石”等重点区域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炭项目;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加快推进“公转铁”进程,不断优化货运结构,深入推动公铁等多式联运发展,促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公路货运向铁路转移。
“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相关考核。”《方案》还明确了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考核评价方面的内容。据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开展跟踪评估,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分工,抓好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