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7月第二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例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闫文斌在主会场参会。
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采取管控措施后重点企业排放及超标情况,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平台发现环境问题领办和处理情况,并首次对全市移动源污染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汇总。中北高新区、娄烦县、清徐经济开发区就近期扬尘污染管控情况进行汇报,“一市一策”专家组分析了当前空气质量形势并提出管控建议。
据初步统计,截至7月22日,太原市区优良天数113天,优良率为55.7%,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减少6天。市区综合污染指数为5.08,同比下降5.4%,在168城市中排名并列倒数第8位。进入7月份以来,太原市环境空气NO2和颗粒物污染贡献率逐渐增加,加重了污染负荷,导致7月份太原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一度下滑。7月19日以来,太原市加严各类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加快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监测数据显示,污染减排管控措施效果明显,NO2排放量同比减少两成,推动了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好转。
会议指出,全年污染防控进入最关键时段,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咬定“全年退后十”的工作目标不放松,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企业,深入排查污染源,抓住关键问题,聚力攻坚突破,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要严格防范人为干扰生态环境监测行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
会议强调,针对季节性大气污染问题,坚决狠抓污染管控,确保措施落地见效。要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好各项环保减排管控措施,通过驻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帮扶,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管控任务。要利用科技手段,坚持精准科学治污,对管控措施进行后评估,验证预测预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评价减排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和相关性。
会议要求,要聚焦生态环境部门主责主业,铁腕治污攻坚。近期要做好工业企业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确保焦化、钢铁、热电、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的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15%至30%。要落实主体责任,联合相关管理部门,加大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检查力度,禁止超标、无标、闯禁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作业。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各平台发现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工业企业、重型柴油货车、重型燃气货车超标排放问题,油气回收装置检测不合格,路检路查超标排放,渣土车辆闯禁行以及调度平台发现的环境问题,通过约谈、转办等方式,向相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