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省新镇省东村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管道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编号:BKCG[350583]2023065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省新镇省东村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管道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南安市省新镇省东村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管道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总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伍仟玖佰贰拾叁元整(¥:1495923.00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3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5.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6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7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15日17时30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打印“投标人签到凭证”。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供应商需到现场进行最终报价,若未到现场进行最终报价的,首轮报价将默认为最终报价。
九、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6日上午08:3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在“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平台在线公开开标,同时在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二 室(郑成功雕像旁)设置在线开标会场。
十一、签到、解密: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自行登录海易招软件,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自行登录海易招软件(或进入开标大厅)使用“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操作,投标文件签到操作可与解密操作同时进行。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平台操作请参考对应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QQ群号:855820050。)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可自行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质疑、投诉范本。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注:(1)质疑供货商将该函(原件)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
(2)送达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非法定代表人送达时,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为授权代表缴交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十三、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四、采购单位:南安市住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梅亭村江北保障性住房1#201室
联系人:尤工 联系方式:15960705457
十五、监督单位:泉州市南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融欣大厦C梯9层
联系人:小黄 联系方式:0595-86357882
十六、代理机构: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仁风工业园齐云路8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95-22337637、13505998630
十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成功雕像旁)。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