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宁夏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3月2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移交了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28项,其余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1240件群众信访投诉件已办结1227件,办结率为99%,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22年6月,召开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国之大者”和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鲜明提出并系统谋划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打造绿色生态宝地等关键举措,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推动督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坚定担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使命任务,努力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根基。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2022年以来,自治区先后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梁言顺同志主持召开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追责问责情况汇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85件、开展专题调研30多次,踏勘黄河宁夏段397公里的每一公里,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深入一线暗访调研、督查检查,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张雨浦同志组织开展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154件、开展专题调研20多次,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保治改建节用产先”八字重点任务,常态化调度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地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清单管理。对照督察报告指出的4个方面15个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整改实施主体、验收销号责任单位,形成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紧贴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晰责任,拉条挂账、倒排工期。研究制定验收销号办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表格化、清单化、节点化管理,每月调度分析、每季盯办督办,确保按期实现销号清零、清仓见底。
(四)强化督查督办,严肃追责问责。组建由省级领导带队、专业骨干和专家参与的6个督导组和3个暗访组,运用“三察(查)一体”工作机制,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督导督办。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跟进督促指导。对移交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68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25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人。
二、深入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全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切实担当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使命任务,争取国务院批复了《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11个国家部委出台7个支持性政策文件,自治区研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先行区建设取得新突破的意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规划》等,先行区建设“1+N+X”规划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河段堤防安全标准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区、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五区建设”战略任务加快推进,黄河生态经济带、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防沙治沙区、南部水源涵养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加快形成,重点指标任务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目标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持续保持Ⅱ类进Ⅱ类出,堤防建设达到百年一遇标准,全区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占比达到51%。
(二)稳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完成区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面积1757.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424.19万亩,调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802.21万亩,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222.96万亩,全方位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加速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040万千瓦。深入推进节水控水,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20万亩,规上企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6.7%,地级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全年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5%。深化工业绿色改造,建成国家绿色系统集成项目6个,累计创建绿色工厂86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整改完成违规存量项目和违规在建项目。协调推进绿色城乡发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9.03%,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面积达到2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到50%,14个市县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称号;新增20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完成生活垃圾治理的村庄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59%,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25%。
(三)持续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国家考核指标。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70个,稳步推进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2022年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河湖“清四乱”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2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22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入黄断面稳定保持在Ⅳ类以上,劣V类水体控制在10%以内,70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完成规范化建设,黄河干流宁夏段出境断面稳定保持Ⅱ类优水质。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9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7%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7%。
(四)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以黄河宁夏段和贺兰山、六盘山、罗山“一河三山”保护修复为重点,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行禁伐、禁垦、禁采、禁牧“四禁”要求,落实减少资源消耗、减少污染行为、减少废物排放、减少农药用量“四减”措施,努力实现保持河道不断流、保持湖泊不干涸、保持水土不流失、保持农田不污染“四保”目标。实施“三山”规划项目72个,投入资金32.8亿元,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9.68万亩。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全年完成营造林150万亩,草原生态恢复22.87万亩,湿地保护修复22.7万亩,治理荒漠化土地9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分别提升至67.7%、56%,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8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6.7%。在黄河流域9个省区中率先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抽样调查工作。
(五)全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坚持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方向,有序推进用水权、土地权、用能权、排污权、山林权、碳排放权“六权”改革。聚焦“节水增效”,推动用水权累计交易5931万立方米、3.21亿元;聚焦“盘活增值”,高效供地11.4万亩,出让金额123.3亿元;聚焦“降污增益”,完成排污权交易170笔,成交总额608.59万元;聚焦“增绿提质”,实现山林权流转19.1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6.3亿元;聚焦“减碳增汇”,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交易市场;聚焦“控能增产”,加快建立确权、定价、履约、监管机制,倒逼企业实施节能减排增效改造。实施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2年兑现生态补偿资金4.18亿元。
三、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新宁夏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宁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绿色发展的认识需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牢固、污染治理成效还不够稳定等短板弱项。下一步,宁夏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系统学习、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用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协调行动、推动落实。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和保护、整体和局部、眼前和长远的关系,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决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宝地。三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体谋划、系统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