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房建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办法》的通知。为规范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检查工作,明确扬尘污染治理评价标准,提升工地扬尘治理水平,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城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等法规政策,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通知提到,全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应在房建市政工程开复工、重污染天气等重要时段,项目进行土方开挖、管网、绿化等易扬尘工序开展检查。并结合环保部门数据指标对PM10超标的重点区域开展督导检查。施工现场周边必须按规定设置围挡,安装车辆冲洗设备、扬尘监测系统,配备喷淋、雾炮等降尘设备;施工现场内部主要道路路面必须采取硬化或铺装钢板、橡胶垫等措施。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