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农水农治、农水农用和农民满意”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路径、新思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深入治理。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完成511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左右,本文讲述了江西农村污水治理的有效成果。
江西省制定并发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围绕农民满意和群众受益,因地制宜实施农水农用,精准施策实施农水农治,持续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具体详情如下:
01.实施农水农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为有效破解因长期过度或不当治理而导致治理设施‘晒太阳’等突出问题,我们坚持农水农治工作思路,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采用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等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张英剑告诉记者。
江西省以解决农村污水横流、蚊蝇滋生、黑臭扰民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出台《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推动93个涉农县(市、区)全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江西省聚焦重点区域,制定差别化治理目标和成效要求,优先治理人口集中和环境敏感的村庄。比如九江市针对长江沿岸、鄱阳湖周边敏感水源地的乡镇及村庄,探索出人工湿地、无动力、微动力、膜处理四种适合该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江西省还以全省人口集中村庄(常住人口300人以上),以及位于乡政府驻地、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赣江干流及鄱阳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建制村为重点,确定全省3662个重点建制村,科学制定“十四五”重点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指导各地分类分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比如赣州市截至2023年5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3%,其中重点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1%。
张英剑介绍说: “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积极引导各地精准施策采用建设和运营成本低的生态化污水治理技术,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等建管难的突出问题。”
江西省制定并发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配套出台4项技术规范和指南,为实现治理模式多样化,治理工艺科学化提供技术支撑和监管依据。据统计,江西省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地处理技术等集中式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比例已经达到50%左右。这项工作被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作为6个省份典型经验做法之一向全国推广。
02.因地制宜实施农水农用,提升农污治理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林德宏表示:鼓励农水农用,以满足水稻种植、菜地、果园等农业生产的水肥需求为目标,优先实施农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尾水重复利用。
为达到上面目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等部门沟通衔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统筹衔接,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水系综合整治。这项工作也被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选为向全国推广的做法。
江西省加强技术帮扶,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充分利用农村环境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省11个设区市全覆盖的农村一线技术帮扶,努力提升利用水平。
2023年7月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邀请中国环科院、省内知名专家等赴萍乡市芦溪县上埠镇开展技术帮扶活动。就黑臭水体溯源、核实水环境功能及整治目标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获得基层干部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江西省还着力推广典型经验。2022年9月,在萍乡市上栗县组织召开全省首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编印《江西省农村生活治理工作案例汇编》,积极推广上栗县农村生活污水“废水”变“肥水”资源化利用模式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全省因地制宜,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利用水平。
03.围绕群众受益,持续巩固农污治理成效
江西省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排查,将农民满意度纳入成效评估范围,经过整治后,生活污水得到集中收集处理。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吴庆庆告诉说: “每年二季度前,土壤处联合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组建评估组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现场评估。”
今年5至6月,评估组在江西全省现场踏勘近300套污水处理设施,走访了140余个行政村、近500户村民,了解设施运行情况及收集管网覆盖情况,收集村民访谈记录表636份。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根据评估情况对标问题抓整改,举一反三促提升,将农民群众参与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激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内生动力。截至目前,全省完成2999个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口水质监测及数据上报,水质达标率为96%。
同时,江西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让农村满意的运维模式。抚州市广昌县试点实施PPP模式,破解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难题,依托试点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县政府按照考核的结果进行付费。宜春市靖安县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债券资金,与企业联合成立集投融资、建设、运维于一体的合作公司,开展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舒飞庚表示:今后将继续积极探索和总结治理模式、投融资渠道和管护机制等经验,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为农民满意、群众受益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