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进一步防范环境风险,保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我部会同国家疾控局组织编制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及相关公告的征求意见稿,现联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和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方若凡
电话:(010)65645464
传真:(010)65645469
邮箱:ssswr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人: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刘德喜
电话:(010)68791194
传真:(010)68791767
邮箱:liudx@nhc.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3.《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3年7月17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