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文明健康的城市环境,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指示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区政府国家卫生城市推进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要求,对照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及《扬州市广陵区2023—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方案》,围绕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推动专项整治开展,突出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立“文明、生态、卫生”城市三位一体的统筹联动工作机制,让“好地方”核心区环境更美、卫生更优、群众更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高效、有序开展,专项整治按照“部门分块负责、协调发力、共抓共管”的原则,由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巩卫工作,组织、统筹、协调巩卫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同时成立六个工作专班:综合专班,市容环境专班、重点场所专班、市场和食品安全专班、基础设施提升专班、生态环境专班。
三、工作专班及职责
1.综合专班。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城管局及区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合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
2.市容环境专班。由区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城市环境整治长效常态管理工作。工作重点: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市容设施充足、完好,待建工地、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管理有序、符合卫生要求。协调做好在主要道路、广场、公交站台、主要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利用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巩卫和健康教育宣传。强化主次干道全天候、全方位清扫保洁。全面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户外广告、建筑立面整洁,“十乱”整治达标。市容环境责任制落实,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划线停车,有序停放,畜禽饲养符合规范。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整洁规范,处理设施分类配置、运行达标。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干净,管理规范。
3.重点场所专班。由区卫健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整治工作,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培训,室内外整洁,消毒保洁措施落实。四小行业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管理规范、设施完善,物品摆放有序。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专用工具。
4.市场和食品安全专班。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食品“三小”整治和农贸市场管理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倡导文明健康饮食习惯。工作重点:落实信息公示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许可证、健康证(须有效)以及相关制度均在醒目位置公示,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及周边日常卫生监管,严禁随意倾倒垃圾、污水。推行明厨亮灶,完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店堂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农贸市场按照生熟分开、干湿分离的原则,继续推进升级改造。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及健康教育、农药残留等信息上墙公示。完善市场内外“三防”设施,推行无活禽交易,未能取消的,要加强管理,保持环境卫生,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
5.基础设施提升专班。由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和建筑(在建)工地等问题。工作重点:加强老旧工地、建设工地的环境卫生治理,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所有在建和待建等建设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围挡作业,文明施工,无积存垃圾,无污水外溢,出场车辆不带泥、不造成对道路的扬尘污染,健康教育、工地食堂、除四害、厕所符合相关要求。
6.生态环境专班。由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餐饮油烟直排、污水排放超标等环境保护问题。工作重点:保持辖区良好生态环境,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开展餐饮单位油烟治理专项检查,确保无油烟直排等现象,组织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禁止露天焚烧行为;强化环境应急管理,防范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
四、工作机制
(一)常态管理,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各专班、各属地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模拟暗访和明查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性开展督查、自查及互查工作,及时查找发现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并定期汇总上报问题整改情况,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分级管理,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各属地参照区级模式组建相应工作专班,切实加强本辖区巩卫综合整治能力,根据各级暗访和专班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对账整改,逐项销号,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不断夯实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基础。
(三)长效管理,建立会商通报机制。各专班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和“啄木鸟”找问题行动,将督查整改情况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督查情况牵头召开会议,建立“红黑榜”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问题,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组织多部门联合督办。
五、实施步骤
(一)整改阶段(7月25日-7月31日)。各专班、各属地根据市级模拟暗访反馈的问题,完成本轮专项整改,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并制定常态长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步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根据整改进度,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邀请市复审办专家进行暗访,推动各项任务的高效落实。
(二)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专班、各属地对能短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对账销号”,对未能及时整改的进行通报,对不能短期内整改到位的问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各专班要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提升巩卫成果,并随时做好迎接国卫复审考核的各项工作。
(三)巩固阶段(长期坚持)。各专班、各属地对照复审任务清单,持续开展督查工作,保持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各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巩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的具体实践,作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目标、定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精细管理,健全工作网络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落实做好组织发动、部门协调、督查检查等工作,不断强化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专班人员配备,加强对矛盾突出、群众聚焦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视,要逐一整改销项,确保以最佳的状态通过复审。
(三)强化监督,持续巩固成效
各专班、各属地要持续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建设常态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加强行业指导和日常监管,对明察暗访、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巩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