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2〕60号)和《丽水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实施方案》(丽政办发〔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全县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供应安全可靠、企业用能成本稳中有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工作要求,聚焦电力和天然气保供稳价,坚持走以能效技术为引领的创新发展之路,加快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转变能源生产消费方式、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数字化改革为主要目标,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生态文明相协调,为高水平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提供强有力的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做好用能高峰期电力和天然气保障工作,全县电力装机达到65.5万千瓦。全面贯彻落实电价、气价政策,力争全年企业电价、非居民终端气价较上半年有所下降。到2025年底,全县电力装机达到70万千瓦,能源供需矛盾有效缓解,能源价格稳中有降,企业电价、非居民终端气价较2022年进一步下降。到2027年底,全县电力装机达到100万千瓦,能源供应能力明显提升,能源供需总体平衡,能源价格处于合理区间。
表1 全县能源保供稳价绿色低碳发展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全市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为契机,坚持高质量绿色发展主线,实施能源绿色低碳工程,加快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开展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加快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实施“光伏+”复合光伏、居民屋顶光伏、工商业屋顶光伏、公共建筑屋顶光伏等4大工程,推动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商业建筑屋顶安装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屋顶安装面积比例达到90%以上;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均需安装光伏发电项目。新改扩建屋顶投影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安装屋顶光伏的,要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积极探索实施农(林)光、渔光互补项目;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等企业结合农牧业生产,在大棚、畜(禽)舍等安装分布式光伏。2023-2027年,全县力争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万千瓦。
2.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紧水滩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力争到2027年建成投产;积极推进云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到2025年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到2027年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站址资源调查和论证,研究利用现有梯级水库建设抽水蓄能电站,谋划推动一批混合式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
3.积极有序推进风电开发。按照“统筹规划、优质建设”的原则,以美丽风电场建设导则为标准,紧密衔接土地、林业、生态、旅游等规划要求,推进云和黄源风电二期、云和紧水滩方山岭风电、云和紧水滩风电、云和靛青山风电等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到2023年,力争启动1个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并于2025年前建成投产;到2027年,力争3个风电项目建成投产。
4.加快电网设施建设。加快补强电网设施,大幅提升清洁能源消纳送出能力。加快220千伏云中变和110千伏长田变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配套电网建设,促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灵活接入。到2027年,新增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58万千伏安、输电线路长度98公里。
5.加快天然气设施建设。加大燃气基础建设投资,提升建设水平。提高工业领域天然气使用比例,重点推进钢铁、轴承制造、阀门制造业和木制玩具等行业天然气利用。加大引进管输天然气气源,逐步完善和加密中心城区中压管网,健全城市燃气基础设施,提高中心城区供气可靠性和稳定性。不断提升天然气在居民能源消费领域的占比,提升乡镇及偏远片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点供的形式保障相对偏远片区的天然气供给。
6.加快新型储能建设。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提升清洁电力发展水平和新能源消纳存储能力。探索光伏、风电、水电、储能项目一体化布局,实施多能互补和深度调峰,提升电力供给效率。从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三个角度布点储能设施,推进民用充电设施配套增加储能功能,重点推进云和县100MW/2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力争2027年建成投产。
7.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停车场、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布局建设充电设施,重点乡镇按照“一镇一站”原则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到2027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2023-2027年累计新建公共领域充电站8座、充电桩80个。
(二)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1.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项目能评审查,坚持新建、改扩建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2吨标准煤/万元控制目标,从源头上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对“两高”项目的闭环管理。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积极保障重大项目用能,开通单位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吨标准煤/万元项目绿色通道。到2027年,力争完成市级下达单位GDP能耗下降任务。
2.全力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以产业平台整合提升为契机,推进云和经开区能效提升工作,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激发传统产业活力。严格能效约束,持续推进重点高耗能行业企业节能改造,加快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出台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实施办法,持续推进1000吨以上企业用能预算管理试点工作,核定企业能耗基数,并逐步扩展到用能总量1000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1000吨以下高耗能企业以及非工领域。严格执法监察,对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3.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加强绿色低碳宣传引导,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倡导党政机关带头节约用电,加强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深度挖掘空调等取暖制冷资源潜力,抓好空调负荷管控工作方案落实。将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倡导形成全民节能、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
(三)深化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和全省电力“中长期+现货”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推进我县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形成开放、有序、公平的电力市场体系,推动上下游天然气直接交易,推动天然气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
1.加大电力市场监管力度。落实电力市场化政策,引导重点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售电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串通报价、垄断市场、哄抬电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推进用能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用能权交易试点,探索碳排放交易机制,合理确定企业用能权,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明确用能权交易程序。推行能源合同管理,大力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为重点,开展节能化改造,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3.推动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打破统购统销模式,推动天然气管网设施向所有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全面实现管销分离。推动城燃企业和大工业用户与上游资源方直接交易。提升城燃企业议价能力,通过签订中长期协议落实保供稳价主体责任,研究气价传导机制,并做好上下游直接交易合同备案管理。
4.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持续加强城燃企业成本监审,规范城燃企业价格行为,合理核定输配气价格。发挥好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待全省全面放开省级门站价格后,落实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形成购气价格由市场形成、管输环节价格由政府监管、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联动的天然气价格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发改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能源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建立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机制,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二)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央企、国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多元化市场主体在全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央企、省属国企的多方位合作,争取电力及天然气保供稳价、能源项目建设等方面支持。支持和鼓励县属国企积极参与能源项目投资建设,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保供稳价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保供稳价工作,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三)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需求。在符合用地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农光互补项目,支持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城市天然气等能源项目建设,做好家庭屋顶户用光伏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附件:
云和县重大能源项目汇总表(2023-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