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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水厂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5    来源:国家能源招标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8/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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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水厂 国能辽宁环保 水质监测

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水厂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水厂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7171,招标人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北部污水处理水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造化污水处理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北部污水处理水厂(位于沈阳市昆山西路258号)、仙女河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180号)、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58号)的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及造化污水处理厂水厂(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闸上村)一期出口总磷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服务。

2.1.2 招标范围:1、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1)投标人提供包括进、出水口的COD、氨氮、总氮、总磷、pH计、温度计、超声波流量计、无线数据采集仪、自动采样器、UPS电源等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设备、管路故障排查及维修,配件更换等方面的运维服务,同时交付无线数据采集仪数据传输移动流量费用。(2)投标人须提供仙女河水厂、北部水厂、污水公司的在线设备,包括进、出口(COD、氨氮、总氮、总磷、自动采样器、pH、水温、无线数据采集仪、UPS电源6kVA 及UPS主机电源配套电池柜12V100AH的胶体免维护蓄电池等保证系统连续稳定运行的辅助设备),并对在线监控系统进行运维。环保在线监测系统验收由投标人负责,包含验收期间手工监测费用。设备满足自动监测数据直传生态环境部重点排污单位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4.2软件平台(简称4.2平台),并具备自动标记功能,运维单位负责处置4.2平台、省平台、市平台(维尔)的数据异常备案、上报及修约。如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提供的在线设备出现故障,无法进行修复,投标人须立即无偿更换满足在线监测要求的设备。(3)进、出水口在线分析仪器产生的废液,应按照危废管理有关规定收集后,移交给招标人统一交由具有相关处理废液资质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运维单位将废液运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并称重。2、造化水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在一期出水口更换总磷在线监测设备期间,对一期出水口总磷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进行比对,并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手工监测,出具合格的书面检测报告直至环保验收完成(至少检测50天),负责至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完成验收备案。

2.1.3 服务期限(1)北部污水处理水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服务期限各为32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服务期限为36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3)造化污水处理厂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仪表委托运维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1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8-31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沈水东586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张霁虹

电    话:024-88275647

电子邮箱:5530461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吴亮亮

电    话:010-57337287

电子邮箱:12085128@chn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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