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对临泉县城乡生活垃圾规范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处理,根据临政办〔2017〕47号、临政办〔2017〕53号文件要求,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机制,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未端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 100%,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开展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2023年4月28日)
1.排查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排查范围:临泉县28个乡镇、街道。
3.排查内容:对辖区内的陈年垃圾、生活垃圾乱倾倒或零星散落、生活垃圾桶破损、垃圾桶满溢清运不及时、露天焚烧或简易填埋、沟河塘水面或坡岸生活垃圾、公厕管理情况、村庄保洁情况、城乡主次干道保洁(包括护栏)以及城乡住宅区、无物业小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记录问题情况、具体位置、数量、发现时间等基本情况,明确整治任务、措施、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等,确保排查全覆盖、无盲区。
(二)实施专项整治阶段(即日起-2023年5月31日)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治,做到整治清单扎实精准,整治举措科学合理,整治时限尽早尽快。能立行立改的要抓紧整治,确保问题“不过夜”;个别整治任务较重、时限较长、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要科学制定整治方案,依法依规限期整治。综合整治要确保快速、安全、有效,尽可能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要聚焦生活垃圾问题根源,认真分析产生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明确重点整治环节和整治点位,按行政区划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易产生、易反弹的生活垃圾乱倾倒、零星散落、清运不及时、陈年垃圾等问题重点查、时常管,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出现。在收运处置全流程狠抓日常督查监管,做到管理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要强化源头减量,完善考核制度,严格收运标准,规范处置行为,健全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闭环抓好问题整治,精准把握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整治制度,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生活垃圾清理专项工作组织,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着力解决辖区内群众关注的生活垃圾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生活环境幸福感。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加大环卫保洁的宣传力度,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倡导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要不断健全管理考核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管控。同时,也要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临泉县生活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由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信息摸排工作、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将报上级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