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街道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沙街道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Y23ZC0801
项目名称:南沙街道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59,5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沙街道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子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5,972,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自然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合同包2(南沙街道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子项目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3,687,12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自然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沙街道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子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合同包2(南沙街道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子项目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沙街道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子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同包2(南沙街道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服务(子项目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至 2023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5.《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333号南沙街道办事处大楼
联系方式:020-84687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
联系方式:020-83526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20-83526833
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