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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2023年广东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设备维护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9/20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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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监测 大气环境

2023年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设备维护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设备维护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C20230108

项目名称:2023年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设备维护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2,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设备维护升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2,1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扫描件,或2023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扫描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设备维护升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清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设备维护升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质疑及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部门:广东星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3899769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3层13号

投诉联系部门:清远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63-3877328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清远市财政局907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20号区人民一路33号三楼、五楼

联系方式:0763-3639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星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3层13号

联系方式:0763-3899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0763-3899769

广东星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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