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发函,同意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进入商业运营,并将生活垃圾处置费调整为干垃圾处置250元/吨、湿垃圾处置单价481元/吨。
根据上海上实宝金刚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宝山区财政局递交的《关于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进入商业运营的申请》以及《环保验收工作完成时间表》、《生产试运行报告》、《“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截图》等附件材料,按照《宝山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中“环保验收的次日进入商业运营”条款约定,宝山区财政局同意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于2023年8月25日结束试生产运行,并于2023年8月26日起正式进入商业运营。
同意按《宝山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将生活垃圾处置价从试运行处置价调整为商业运行处置价。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自2023年8月26日进入商业运营后,于2023年9月1日起,将试运期间生活垃圾处置费230.38元/吨,调整为干垃圾处置250元/吨、湿垃圾处置单价481元/吨。
资料显示,上海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位于宝山区罗泾厚板厂地块产业园,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可日处理干垃圾3000吨,协同处理湿垃圾800吨,年处理量生活垃圾100万吨,年发电8亿度,总投资30.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