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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陕西眉县大气污染治理“一县一策”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10/1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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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治理 大气环境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眉县大气污染治理“一县一策”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眉县大气污染治理“一县一策”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Y-CG231002

项目名称:眉县大气污染治理“一县一策”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眉县大气污染治理“一县一策”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眉县大气污染治理“一县一策”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眉县大气污染治理“一县一策”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5)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若是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 (陕西CA 锁)。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文件发售时间段内: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招标文件(*.SXSZF格式),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宝鸡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每个供应商只能参与其中的一个合同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地址:眉县安阳街东段

联系方式:18829345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振超翔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西段宝鸡港务区703室

联系方式:15319225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15319225675

陕西振超翔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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