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遇到进水超标,SS、总磷可能提前下车,COD负荷升高可能是虚张声势,只有总氮是实打实的存在。因此,「出水总氮超标」也成为现在水处理运营人员最头疼的事。
有的采样管插入矿泉水瓶,有的污水中掺自来水,有的伪造签名,有的修改原始记录......总氮监测数据造假的花样“花样百出”,污水站负责人干扰在线监测被抓的类似新闻屡见不鲜。
这不,近期又有省生态环境局“点名”污水总氮超标排放。为此,小编也整理了出水总氮多次超标的关键因素。
因总氮超标0.54倍,被罚25万元
桑德水务屡因出水超标被环境部门“点名”
9月11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对榆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K环罚〔2023〕145号),该厂因废水总排口处总氮超标,被罚款2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5月24日对榆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榆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废水总排口处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COD为31mg/L(排放标准为30mg/L、总氮为23.1mg/L(排放标准为:15mg/L),总氮超标0.54倍。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参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日处理量不足5万吨的,超标0.5倍到1倍的处罚20-30万,决定对榆林桑德水务处25万元的罚款。
《环保水圈》查阅过往发现,桑德水务已经不止一次因出水超标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点名”。
◎扶绥桑德村镇水务因污水厂排放口水氨氮浓度超标3.86倍,被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10万余元;
◎巴中桑德水务负责运维的某城市污水厂因滗水器和进水阀损坏检修不及时、污泥处置不力、运行维护不到位等原因,4个曝气池仅运行2个,导致大量污水未全部提升处理并产生外溢,严重影响下游水质,被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19.56万元。
◎韩城桑德水务因一季度COD、氨氮、总磷、总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超标排放率约为61%),被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予以“黄牌”警示。
◎化州桑德水务因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含量分别为59mg/L、19.4mg/L、15.8mg/L和26.6mg/L,均超过了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被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20万元。
◎西安长清桑德水务因COD、总氮、氨氮分别超标0.41倍、0.18倍和0.39倍,被宝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查处并处罚金40万元。
可以看出,大部分超标案例中的主要污染物都有涉及总氮超标。当然了,其中也不乏因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污水厂积极整改、运维资金不足的的情况存在。
对此,桑德水务也是苦不言堪:有时候明明不是我们的过错导致,为什么还要处罚我们!
污水厂总氮超标原因五花八门
“骚操作”让总氮超标变“达标”
不过说到底,总氮排放超标这件事,主观上来说,担责比例还是多数要算在终端污水厂身上。毕竟确实是自身没绷住或者说绷不住那“最后一根弦”。
例如,南通某树脂企业因外排废水总氮超标0.47倍,被处罚款20万。原因竟然是:当日产能不足,生物池进水量较往日减少了50%,工作人员未及时调整水污染物处理的药剂投加量,进而导致了超标。
福鼎市某造纸厂为提高污泥活性对水处理设施过量添加尿素,致出水总氮超标,被处罚款11万余元。
再比如,莱阳市某污水总氮在线监控日均数据超标0.18倍,被处罚款10万,原因是曝气风机出现故障,导致曝气不足,从而致使总氮超标。
蓬莱某污水厂因二沉池刮泥机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回流异常,导致总氮超标,随后为隐瞒该情况,故意干扰总氮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致使监测数据失真,被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挂牌督办。
见此情况,有的污水厂直接摆烂,表示“我们有**,罚少一点就罚吧”。有的则开始搞起五花八门的“骚操作”,想着:反正被抓到也要罚款,不如我们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浙江衢州某污水厂由于脱氮工艺不完善,且没有进行及时的提标改造,导致总氮长期超标排放而被中央督察点名通报。督察组还指出,由于当地环保政策未对总氮排放指标提出控制要求,结果导致该厂2018年、2019年出水总氮分别超标2.75倍和1.85倍,其中仅2018年以来就超标排放总氮1100吨。
红河州某污水厂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中弄虚作假,用配置好的标样代替实际水样进行监测,使得氨氮、总磷和总氮分别超标0.96倍、0.36倍和0.13倍的实际出水均显示达标,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南通通州区某重点排污单位的管理人员为防止出水总氮、总磷数值超标,授意他人多次操作篡改,从而使设备仪表上显示的数值不超过排放标准上限。
不难发现,无论是被动超标还是主动超标,在治污的最后一道关卡失守,是对环保底线的挑战。
出水总氮多次超标
工艺中存在这三大类因素
出水总氮超标,除了是进水超标导致的,最常见的情况就是生化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常见的因素有:
1、内回流比过低,硝态氮不能回流到缺氧区,反硝化反应就没办法正常进行,导致总氮去除效率下降。
解决办法:在保证脱氮效率的情况下结合DO影响及性价比的关系,一般将内回流比控制在200~400%。
2、碳源不足,去除总氮要求的CN比理论为2.86,但是实际运行中CN(COD:TN)比一般控制在4~6。
解决办法:按CN比4~6,投加合适碳源,可以根据反硝化速率、产泥量、启动速度和亚硝态氮积累等综合考量。例如,低浓度的硝态氮水平下可投加反应速率比较低的葡萄糖,高浓度的硝态氮水平下则需要投加反应速率高的甲醇、乙酸等。
3、反硝化池DO大于0.5,破坏了缺氧环境,使兼性异养菌优先利用氧气来代谢,硝态氮无法脱除,整体导致TN的升高。
解决办法:内回流过大导致携带DO过多,可调小内回流比或者关小内回流处曝气;进水与水面相隔过高,导致跌落充氧,要减少高度差等。
简单总结一下,对于总氮调控的逻辑,大原则是要让缺氧区保持良好的条件,控制好缺氧区出水的TN浓度,就相当于是控制了出水的TN浓度。
而控制缺氧区出水的TN浓度,实际上就是控制缺氧区的硝态氮浓度、DO浓度以及投加合适的碳源。
当然了,出水总氮超不超标和污泥负荷、污泥龄、pH和温度等因素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另外,进水水质、水量的波动也会导致出水总氮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