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布局、创新引领、分类施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系统分析农业生产碳排放强度和减排潜力,挖掘农业生态系统碳汇价值,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全力保障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助力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主要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泰州市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总体要求。包括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到2025年,初步构建农业生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持续提高农业减污降碳能力,稳步推进农业生产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到2030年,全市优质水稻品种推广面积、机插秧面积、集中育秧面积、稻田综合种养面积稳中有升,耕地质量持续提升;农业机械总动力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大型复式农业机械广泛应用。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进一步推广,助力全市按期实现碳达峰;到2060年,全市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农机动力实现平衡,智能化、新能源农机得到广泛应用,养殖业减排增汇潜力充分发挥,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显著提升,助力全市实现碳中和。
第二部分,明确泰州市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农机节能减排、推进渔业减排增汇、推进畜牧业减排降碳、推进种植业减排固碳、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6个方面16条工作措施。
第三部分,提出泰州市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构建监测体系、加大宣传力度等5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