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提高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要求,对《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洛政办〔2020〕53号)进行了修订。
二、起草过程
《应急预案》初稿形成后,集中征求了市发改委、工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等34家单位意见,并依法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得到通过。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十部分内容,较2020年印发实施的《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点修订了预警分级标准、规范了应急响应总体要求、完善了差异化减排措施、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等有关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预案体系等内容。
第二部分应急机构及其职责。明确了市指挥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职责。
第三部分监测与预警。明确了监测和预警分级、预警条件、预警发布、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预警权限等内容。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行三级预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黄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红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以上。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信息公开、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督查、响应终止、总结评估等过程和程序。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第五部分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明确了清单编制原则、强调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清单动态调整原则、清单编制分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信息、落实“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第六部分响应措施。明确了响应措施的总体要求和Ⅲ级响应措施、II级响应措施、I级响应措施具体内容。提出了落实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原则上不对电厂、供暖锅炉房、小微涉气企业等采取停限产措施,严格审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和保障类企业,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其进行保障任务生产。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工业源减排措施、扬尘源减排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和其他减排措施。
第七部分是宣传、培训与演练。从宣传报道、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从组织保障、机制保障、能力保障和人员保障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第九部分是监督问责。从严格责任追究和严格环境执法方面提出监督问责要求。
第十部分是附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实施时间。
四、解读机构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吕晓 联系方式:6348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