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餐厨垃圾清运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哈尔滨学院餐厨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申请人到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领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WCF-23103
项目名称:哈尔滨学院餐厨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餐厨垃圾清运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采取 1+1+1签订模式,即:每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投标人的服务质量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服务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5、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9、弃标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再次采购活动;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申请人到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领取磋商文件
方式: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供应商可自由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
3、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学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451-86666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0451-82370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451-8237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