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20号)和《关于印发东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地方立法计划的通知》(东人发〔2023〕1号)要求,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可在2023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东营市府前大街100号东营市生态环境局803(邮编257091),并在信封上注明“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应急与辐射安全科公务邮箱shbjyjk@dy.shandong.cn。
联系人:丰国栋 0546-8326685
附件1: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对《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