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城市之一,试验区建设启动以来,泰州市按照“全面查、科学治、高效防、系统管”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源头防控、风险管控、协同治理”的总体原则,全力推进地下水试验区建设。
01 坚持高位推动,聚焦特色任务
泰州市组建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将试验区建设纳入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统筹推进。成立分管市长为组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管、水利、农业农村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印发《泰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确立“4321”建设目标,细化25项年度任务。加强技术保障,密切联系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加强技术团队协作。
农业面源地下水污染防治是泰州市试验区建设的一项特色任务。为此,泰州市创新农业面源地下水污染调查技术方法,借助同位素及水化学指标分析溯源解析,兼顾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监测,建立“农业污染源—农业源浅层地下水—周边地表水”水质的响应关系。出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首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标准化系列制度,计划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标准40项,目前已发布9项,其中国家标准3项,地方性标准6项。
02做好源头防控,加强制度建设
以“长江大保护”带动沿江化工产业提升,泰州市化工生产企业数从466家减少至116家,化工园区(集中区)由7个削减至2个,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达到64.7%。组织84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实施761个方案,共投资约3.5亿元。为推动园区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水平提升,泰兴经济开发区开展企业内部“三水分离”“一企一管、明管化”改造等工作,初步形成“制度严管、监控溯源、分类施策、源头管控、通道阻断、修复改善”分阶段推进的地下水风险防控管理体系,获批成为全国12个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园区之一。加强在产企业源头防控,完成2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国家试点项目。选取15余家企业进行土壤与地下水风险管控实践,构建了“制度整改、断源整改、通道整改、溯源整改、防控阻断、修复改良”分阶段的风险防控技术体系。探索建立在产企业“隐患排查-源头防控-边生产边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控制污染增量、逐步削减存量。探索土壤地下水污染绿色低碳生态修复模式,创新开展中国-丹麦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国际合作,组织实施了首个大型土壤地下水修复项目,采用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相结合,实现土水一体治理和协同管控,解决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精准识别和复合污染绿色修复难题。
在制度建设方面,率先印发泰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配套制定重点区管理制度,重点区划定成果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体系。建立《泰州市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配套制定《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十条措施》,进一步压实地下水重点单位法定义务落实。率先制定《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工作方案》、《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要点》、《加强在产企业土壤地下水“隐患排查、渗漏排查、自行监测、周边监测”统筹衔接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等文件,形成系列制度体系,实现在产企业源头管控质量。推进地下水环境管理平台建设,包含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地下水污染源管理体系、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管理、一张图可视化管理等模块。聚焦浅层水环境,兼顾深层水资源,覆盖所有污染源类型,构建了多层立体监测网。将土壤地下水污染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泰州试验区2个案例入选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下一步,泰州市将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地下水试验区建设,争取为长三角地下水平原河网地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泰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