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耒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发〔2023〕6号)。按照耒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和改革局迅速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密切对接国家省市政策,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研究制定了《耒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充分吸纳专家及各方意见建议,并报衡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审核,经耒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耒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予以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5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对标省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二是主要目标。参考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分"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阶段提出目标。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市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指标,确保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三是重点任务。提出能源绿色发展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低碳发展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绿色发展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金融支持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及相关目标任务。四是政策保障。提出善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标准、完善财税价格支持政策等措施。五是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考核、加强能力建设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