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3号),现将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46400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功能分类科目:“1100311 节能环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2 水体”,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请你局收到本通知后,会同当地住建部门、水利部门等单位,对照示范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及时确定资金安排方案,务必于12月底前将资金安排方案报送到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备案。
三、资金安排方案确定后,请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144号)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5年1月底前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我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资金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