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屏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消息,长期以来,石屏法院致力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生态环境共治,全力守护绿美石屏。
石屏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筑牢绿色屏障,当好绿美石屏“守卫者”。按照“惩罚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用足用全打击惩罚措施,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案件。严厉打击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
在依法保护环境资源民事权益的过程中,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法稳妥审理采矿权合同转让、供用电合同、供用气合同等涉环境资源类纠纷,确保资源的绿色利用和发展。依法审理水污染等各类环资涉民生案件,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在良好环境中生活的基本权利。
围绕妥善处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发挥行政审判监督与支持并举作用,依法审理行政处罚、建设用地审批等资源类行政案件,高效审查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支持环境资源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02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7件,审结117件,包括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12件,刑事案件97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7件。
同时,紧盯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目标任务,石屏法院严格落实石屏县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通过日常巡河、入户排查、清河行动等方式,积极做好环境问题整治、流域管护等工作,有效推动异龙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融入辖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主动向党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环境资源审判重大事项,争取支持。加强协调联动,与检察院、林草局共同制定《石屏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携手共护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绿美石屏。
此外,石屏法院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敬畏法律、遵从法律。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共同守护绿水青山。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受众人数达2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