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甘肃省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为21%,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风险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地下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据了解,“十四五”以来,甘肃不断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在加强污染源头预防方面,紧紧围绕“双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全面完成了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初步掌握了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在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方面,积极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分级防治。目前,嘉峪关已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平凉、武威、金昌、张掖4市正在开展重点区划定,计划2024年全面完成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重点区划定并落实管理职责。在提升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方面,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布局合理”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为加强全省地下水环境监管奠定了工作基础。在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规范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对2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现场评估,巩固扩大整治成效。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台账,制定不正常运行设施整改清单,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运用卫星遥感监控、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开展已完成治理黑臭水体“回头看”和新增黑臭水体“再摸排”,查验巩固治理成效,实施台账式监管。强化监测监控。将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督促设施运行管理单位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对333套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设施开展执法监测;对44个10万亩以上灌区和217个10万亩以下中型农田灌区开展水质监测。2023年,新增完成305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任务,治理完成26条农村黑臭水体。“十四五”以来,累计治理完成79条农村黑臭水体;累计完成423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26.54%。经调度,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秸秆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率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持续提升。
贯彻落实“水土共治”的理念,强化“地表与地下、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协同治理。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健全完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研究制定《甘肃省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管理办法》,提高使用管理水平;加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成果的应用转化,积极探索水土协同防治新路径,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为全方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