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甘肃省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全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全省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据报道,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甘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落实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安全利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项目均按计划有序实施。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回头看”工作,动态更新整治清单。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持续加强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启动实施10个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在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安全利用类和严格控制类耕地集中区域的10个县(区)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降低大气重金属沉降对耕地土壤的累积性风险。结合农用地详查成果和土壤环境监测数据,评价分析全省耕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在陇南9个县(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对集中连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进行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
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土壤污染管控。以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健全准入管理机制;动态更新《甘肃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实施监管。指导兰州、张掖、金昌和嘉峪关等地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在10个行业50家典型企业及周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准确掌握典型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用地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调查道地中药材集中种植区土壤污染状况,分析超标成因及土壤环境对药材安全的影响,提升中药材集中种植区土壤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加强对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的土壤污染管控。严格按照初步调查质量控制要求,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管理,建立“形式审查-技术初审-专家评审”三级评审制度,随机抽查复核调查报告,有效提升调查报告的质量水平。2023年,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91%以上。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强、治理成本高、难度大,特别是涉重金属的土壤污染防控已经成为关乎生态环境保护和群众食品安全、公共健康的重要工作。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净土保卫战重在强化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既要防止新增污染,又要逐步解决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
甘肃明确表示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加强耕地污染源头管控。继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安全利用类和严格控制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金属排放特别限值,推动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在线监测。实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识别污染途径,追溯污染源头;全面排查整治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分阶段实现应治尽治,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防范企业新增土壤污染。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入口关。督促企业履行法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与义务,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与整改。鼓励重点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绿色化改造试点。
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不断提升调查评估工作质量,重点关注“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安全。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督促落实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或修复造成二次污染,影响周边环境及敏感人群。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督导检查重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督促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将重金属污染防控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提高考核权重,调动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工作主动性,落实好属地化监管职责。强化培训宣贯,督促企业和园区等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提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土壤污染是日积月累形成的,污染时间越长治理修复成本就越高,等土壤污染了再治理,代价更大负担更重。希望大家都能提高企业的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对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