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10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试点工作要求与《试点方案》一致,试点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最多设置1个试点点位,全省新增不超过24个试点点位。各地组织审核本辖区内申报的有意向参与试点的单位,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本辖区新增试点点位名称、项目建设地点、规模、进度安排以及初审意见等书面报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强化对试点点位的环境监督管理,将试点点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加强监管,并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鼓励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技术手段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鼓励试点点位为小微企业提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申报、危险废物标签二维码生成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