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日前,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麻陂镇打击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依法查处涉建筑垃圾非法处置违法犯罪案件,综合协调组和联合行动组根据摸底排查、上级交办、各村(居)委报告和群众举报等渠道收集的违法线索,协调综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通过联合执法、定点蹲守等方式形式联合打击行动,对查处涉建筑垃圾的车辆依法依规及时移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成立麻陂镇打击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工作专班,参照县工作专班运作,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并严格责任追究。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高速公路等部门研究制度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涉建筑垃圾部门监管责任,通过路口堵、路上查、现场管,切实防止涉外市建筑垃圾转移进入麻陂镇,实现源头治理。
全文如下:
麻陂镇打击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关于“保持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消纳建筑垃圾高压态势不放松”的部署要求和博罗县打击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依法高效查处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引发的相关案件,实现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根据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镇打击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案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市、县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执法资源和监督力量,依法打击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强化队伍管理和提升执法水平,检查督导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解决监管制度漏洞,压实监管防范责任,筑牢建筑垃圾处置全链条监管体系,形成源头防控有力、运输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安全有序、执法打击规范严格、资源利用良性发展的工作格局,为我镇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麻陂镇打击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工作专班(以下统称镇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委副书记、镇长张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委副书记周庆辉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联合行动组、案件督办组、应急保障组等四个小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工作。其中综合协调组、联合行动组、办公地点设在镇执法队,案件督办组办公地点设在镇纪委,应急保障组办公地点设在镇派出所。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周庆辉(镇委副书记)
成员:朱建文(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丁文威(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黄煌生(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李诗(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欧小辉(麻陂派出所所长)
古光荣(麻陂自然资源所所长)
主要职责:1.负责镇工作专班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会务等统筹管理工作,收集汇总违法线索,协调沟通纵向横向职能部门,开展打击行动总调度,推进完善镇、村、组三级监管防范责任机制,部署涉交通、生态环境、交警、高速公路等领域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业整治;2.负责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具体案件的材料文书制作工作,定期分析当前的打击形势,研判案件进展;3.汇总制作打击行动专报、月报、通报、工作总结等。
(二)联合行动组
组长:朱建文(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成员:丁文威(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欧小辉(麻陂派出所所长)
陈石良(石坝交警中队中队长)
古光荣(麻陂自然资源所所长)
钟志龙(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负责人)
梁志军(应急管理办公室环保组负责人)
各村(居)委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1.根据掌握的线索,不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公安交警、交通、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突击行动;2.将联合行动中查获的非法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及时移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查处,并将相关案件移交案件督办组跟进督办;3.梳理汇总联合行动情况报告至综合协调组制作打击行动专报,同步报案件督办组。
(三)案件督办组
组长:侯奕廷(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成员:陈惠忠(司法所所长)
王周红(纪委监委办公室办事员)
主要职责:1.督促镇工作专班依法开展涉建筑垃圾日常执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2.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查办的涉建筑垃圾案件,应需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查处或调查取证的,但相关单位拒绝参与或协同工作不力的;3.对查获的涉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案件加强指导、督促、协调,推动查办进度;4.案件涉及犯罪需按“两法衔接”程序移交公安立案查处的;5.上级和镇委镇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督办的案件。
(四)应急保障组
组长:欧小辉(麻陂派出所所长)
成员:陈文峰(应急队总队长)
陈石良(石坝交警中队中队长)
主要职责:1.组织公安交警、应急队等部门成立应急保障力量,实行常态备勤响应;2.根据工作专班统一调度和其他小组工作需要,及时参与、支援相关重大执法行动、重大案件办理、应急事件处置等,全面提升整治行动效率和震慑力;3.依法从严从速查处暴力抗法、污染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案件证据资料收集,提高案件办理工作合力。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依法查处涉建筑垃圾非法处置违法犯罪案件(综合协调组和联合行动组)
根据摸底排查、上级交办、各村(居)委报告和群众举报等渠道收集的违法线索,协调综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通过联合执法、定点蹲守等方式形式联合打击行动,对查处涉建筑垃圾的车辆依法依规及时移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二)加强涉建筑垃圾非法处置案件督导督办问责(案件督办组牵头)
1.对镇工作专班部门打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办。督查工作专班部门在开展打击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对发现违法线索、违法行为不及时出动核查处理等情况。重点查处确认为涉外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案存在违规瞒报、不上报,案件不及时移交县工作专班处理等。对上述履职不到位的职能部门、村(居)委和个人,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核查处理。
2.对镇工作专班部门开展打击工作查处的涉建筑垃圾违法犯罪案件,摸清背后利益链条,查实组织者、策划者及团伙成员,深挖彻查与违法犯罪分子勾结的内部工作人员、保护伞和黑恶势力,推进对上述违规违纪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内部“害群之马”。
(三)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源头治理(综合协调组牵头)
成立麻陂镇打击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工作专班,参照县工作专班运作,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并严格责任追究。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高速公路等部门研究制度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涉建筑垃圾部门监管责任,通过路口堵、路上查、现场管,切实防止涉外市建筑垃圾转移进入我镇,实现源头治理。
(四)总结和推广经验(综合协调组牵头)
1.镇工作专班办公室每月要召开1-2次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主任或委托组长主持。根据镇工作专班领导要求,不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或专题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研究打击工作情况、传达上级部门相关会议及上级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研判形势,协调解决打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等。
2.及时收集汇总各工作组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等,形成打击行动专报、月报、通报、工作总结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上级关于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打击跨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联动和协同。镇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各工作组、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充分整合资源和力量,强化打击工作合力。各工作小组要密切协同配合,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共同解决困难问题,强化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效能。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工作小组要定期收集和梳理联合打击、案件查办等工作落实情况,统一报送至综合协调组处汇总。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积极落实应对防范措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严肃工作纪律。镇工作专班成员要服从专班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职,主动完成好相应的工作。要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共同解决工作难题,不得推诿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