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30日,广东台山市水利局发布《台山市水利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8日。
《办法》适用于台山市已建成投入运营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监督监管。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终端污水处理站、污水干管网、检查井及相关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维护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办法》提到,应按照“一周一巡查、一月一检查”的要求开展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的巡查检查,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共同维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安全,保障终端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对存在破损、渗漏的污水干管网、检查井及终端污水处理站,及时指定专人跟踪处理并通知运营责任单位予以修复。督促各村做好终端污水处理站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协调解决日常运维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做好安全保障,依法制止破坏污水处理设施、违规占用终端污水处理站、私自连接管网、私自从电表箱接电等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全文如下:
关于《台山市水利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根据上级部门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启动《台山市水利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重新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2月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登陆台山政府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台山市南门路130号之一台山市水利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台山市水利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联系电话:0750-5555019。
(三)电子邮箱:tssslj@jiangmen.gov.cn。
附件:台山市水利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台山市水利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