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山东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滨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公示。
内容提到,该报告表内容全面,结论可信,从环保角度可行,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滨州市鑫元水务有限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再生水厂1座,设计规模1.65万m³/d,以山东滨州滨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后尾水作为再生水厂水源,主要建设预处理设施、膜处理车间(主要配套设备包括超滤、反渗透装置、三效蒸发装置等)、清水池、出水在线监测间等构筑物,再生水厂处理工艺为“混凝反应池+沉淀池+活性砂过滤池+清水池+双膜系统”工艺。
内容提到,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山东滨州滨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胜利河。实验室清洗废水排入厂区现有滨州滨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胜利河。本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脱水污泥;危险废物为实验室废液、废包装袋,废盐性质待鉴定。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存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外排。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由原厂家回收,不外排。脱水污泥外卖综合处置,不外排。废包装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盐需鉴别认定,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全文如下: